澳门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简章
  报名要求
  1.报读硕士学位课程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经澳门大学认可的同等学历,且亦可被要求具有其他知识或专业经验。
  2.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待取得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
  3.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于*C+或以上之成绩。(法学院课程除外)
  4.申请人必须具有报读课程所要求之语言能力。
  *相等于4分制GPA之2.3分,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
  ※本校有权修订以上入学要求。
  英语要求
  倘申请人所获学士/硕士学位之教学语言不是英语,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任何一种英语能力证明:
  達国家大学英语考试(CET)六级430分或;
  托福(TOEFL)*书面考试550分/网上考试80分或;
  雅思考试(IELTS)*总分6.0或以上且每项分数不低于5.5分或;
  达英语专业考试四级(TEM 4)或八级(TEM 8)。
  *托福(TOEFL)及雅思考试(IELTS)之有效期必须为两年内。
  录取
  录取将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间进行。
  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学金资助。
  报名日期
  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2月29日
  报名费
  1.繳付報名費一般注意事項
  1.1申请人可选银联信用卡、VISA/MASTER国际信用卡、网上付款或银行本票/汇票缴纳报名费澳门币/港币250元(适用于中国内地学生)。
  1.2以银联信用卡、VISA/MASTER国际信用卡/银行本票/汇票方式缴付,人民币金额多少将由当地汇款银行及信用卡折算等同澳门币/港币250元(适用于中国内地学生)之汇率自动折算。
  1.3申请人只需选择任何一种方法付款,以免造成重复缴费。以不同方式缴费或多缴者,恕不退还。
  1.4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2月29日,报名截止日未办理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5凡以非澳门地区发出之银行本票或汇票缴费者,均须另缴银行费用澳门币50元,作为兑票手续费。唯此费用按银行实际收费而定,故大学保留追讨此手续费差额之权利。
  1.6如使用非澳门地区发出之银行本票/汇票缴费,请在缴费截止日期5个工作天前提交。
  1.7报名费一经缴纳(或多纳)恕不予退还。
  2.银联信用卡、VISA/MASTER国际信用卡
  2.1有关步骤如下:
  -阅读有关条款以后,点击“我同意”之后再点击“付款”以进入网上缴费系统。
  -信用卡付款人并不一定是申请人,报名费可由别人代缴。
  -输入信用卡資料(包括客户姓名、信用卡号码及有效日期)后点击“提交”。信用卡银行会实
  时核实付款人所输入的数据是否真确。
  -网上缴费如获接纳,申请人会实时通过屏幕得悉“付款成功”的结果,同时亦会收到电邮通知书
  确认网上缴费结果。
  -网上缴费如未获接纳,申请人会实时通过屏幕得悉“付款失败”的结果。申请人可直接联系信用
  卡银行,以了解网上缴费被拒原因,然后重试。申请人或可选择以其他方法付款。
  -付款人如不确定持有信用卡是否可在网上缴费,请与发卡银行联络。
  -以银联信用卡、VISA/MASTER国际信用卡(网上实时付款)缴费者必须于报名期内成功缴费。
  -以信用卡成功付款之申请人将于付款当天收到系统分发之申请编号。
  3.銀行本票/匯票(恕不接受期票及私人支票)
  申请人可到银行购买澳门币/港币250元(适用于中国内地学生)之本票/汇票,银行本票/汇票之
  收款人为「澳门大学」或「University of Macau」。
  -注明硕士学位课程报名费。
  申请人宜自行复印银行本票/汇票一份,以作存档。申请人将于校方收到本票/汇票后由系统分发申
  请编号。以本票/汇票缴费之申请人必须确保本票/汇票于截止报名日期前以特快寄到本校出纳处。
  学费
  本校有权每学年修订学费金额。
  保留学位
  1.未办理注册手续之新生可申请保留学位,期限为一学年。申请必须于每学期开课日前递交予研究生院。如欲申请保留学位,必须符合本校发出入学通知书上之所有入学条件,及缴交学费或留位费,方可提交申请。基于健康理由及有充份理由之特别情况之申请方获接纳。如因健康理由,学生须递交医院发出之健康证明。如属特别情况者,学生须列明原因并递交有关证明。
  2.申请保留学位之新生须递交复学申请,方可办理注册入学手续。新生于申请复学时,不能同时申请转修课程。
  3.如学生没有在获批淮之保留学位期限前,递交复学申请或再次申请保留学位,将被视为自动退学,
  豁免科目
  学生入读澳门大学课程后可通过申请豁免科目,将在任何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课程所取得的学分转入澳门大学。学生必须向有关学院或独立学术单位申请豁免科目,并提交有关文件证明在其他大学曾修完同等科目。
  撤销开办课程
  本校有权撤销开办任何课程或暂停招收学生。
  终止申请或学籍
  1.学生于同一学年內不得同时在本澳其他高等教育课程注册,包括澳门大学开办之课程。如有此等事件发生,澳门大学有权终止该生之学籍。
  2.申请人须声明填报資料全部属实,如有填报不实資料,澳门大学有权取消申请人之申请或就读资格。所缴纳之任何费用亦不予退回。
  3.录取之学生注册入学后,本校将透过内地有关机构进行所有注册学生之学历认证,如有发现任何虚假或不实资料,澳门大学有权实时取消学生之学籍。所缴纳之任何费用亦不予退回。
  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之身份证明文件:
  1.澳门学生须持有有效之澳门居民身份证;
  2.香港学生须持有有效之香港居民身份证;
  3.內地学生须持有有效之內地居民身份证;
  4.国际学生须持有有效所属国籍之护照。
  内地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持有人,请以澳门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之2024/2025学年硕士学位课程内地学生入学章程为准。
  如欲于下一学年入读本校,则须于下一学年开课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
  递交文件
  1.申请阶段申请人须把所需文件扫瞄并上载于报名系统内。否则,其入学申请将不获处理。(详情请参阅报名手续部分)
  2.录取阶段
  已获录取之申请人必须于注册期间或之前提交其学术文件之鉴证副本或递交原件至研究生院以供核实。否则,该申请人之入学资格将被取消。所有提交予本校之文件,将不予退还。
  所有递交文件之副本应为A4纸尺吋,如申请人未能提交所需文件供研究生院核对,其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身心障碍学生入学
  为了提供平等之入学机会、学习环境及设施予身心障碍学生,大学已制定“身心障碍学生入学政策”。
     招生及入学日期须知

日期

事项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

报名期(于澳门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网上申请表)。

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3 月

进行录取。

2024 年 4 月开始

以电邮通知到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获录取之考生

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回传声明书, 及缴交学费或留位费, 并办理通行证等手续。

2024 年 8 月中旬

新生注册及选科。注册日期以录取后收到之注册文件为准。

 2024/2025学年内地招生之硕士学位课程

学院 课程编码 课程 授课语言 正常修读期限
 
文学院
MAHELS 1.文学硕士学位(英语研究)课程 英文 两学年
PMAHCLN 2.哲学硕士学位(汉语语言学)课程 中文(0)
PMAHCLT 3.哲学硕士学位(中国文学)课程
PMAHPISLCS 4.哲学硕士学位(葡萄牙语言及跨文化研究-文学和文化
研究)课程(2)
葡文
PMAHPISLG 5.哲学硕士学位(葡萄牙语言及跨文化研究-应用语言
学)课程((2)
MAHTRSTEC 6.文学硕士学位(翻译-英汉)课程 中文0/英文
MAHTRSTPC 7.文学硕士学位(翻译-葡汉)课程() 中文(1/葡文
PMAHHIT 8.哲学硕士学位(历史学)课程 中文()/英文
MAHPHIL 9.文学硕士学位(哲学)课程 中文(0/英文
MFA 10.艺术硕士学位课程|新课程 中文(0)/英文 三学年
商管理
EMBA 1.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2) 中文/英文 两学年
MBA 2.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2) 英文
MSBACCT 3.理学硕士学位(会计学)课程
MSBFNA 4.理学硕士学位(金融学)课程
MSBIIRM 5.理学硕士学位(国际综合度假村管理)课程
MSBBAS 6.理学硕士学位(商业分析)课程|新课程
育学院 PMEDCCI 1.哲学硕士学位(课程与教学)课程 中文(/英文 两学年
PMEDCCIENE 2.哲学硕士学位(课程与教学-英语教育)课程(2)
PMEDEA 3.哲学硕士学位(教育行政)课程
PMEDECD 4.哲学硕士学位(幼儿教育与儿童发展)课程
PMEDEPY 5.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心理学)课程
PMEDPSS 6.哲学硕士学位(体育教学及运动)课程(2))
MAEDTES 7.文学硕士学位(对母语为非英语人士的英语教学)课程
新课程(4り
英文 两学年
健康科学学院 MSHGPH 1.理学硕士学位(全球公共卫生)课程 英文 两学年
法学院 MSLLCBD 1.法学硕士学位(中文)课程-宪法、基本法与行政法(2) 中文() 两学年
MSLLCPL 2.法学硕士学位(中文)课程-刑法与刑事诉讼法(2) 中文 两学年
MSLLCIP 3.法学硕士学位(中文)课程-民法与知识产权法(2)
MSLLBUL 4.法学硕士学位(中文)课程-国际商法(2)
MIBLINB 5.法学硕士学位-国际商法(英文)课程 英文
MELLEUR 6.法学硕士学位-欧盟法、国际法及比较法(英文)课程
欧盟法
MELLINL 7.法学硕士学位-欧盟法、国际法及比较法(英文)课程
国际法
MELLCOL 8.法学硕士学位-欧盟法·国际法及比较法(英文)
课程-比较法
英文 两学年
MPLLJUS 9.法学硕士学位(葡文)课程-法学 葡文 两学年
MPLLJPS 10.法学硕士学位(葡文)课程-政法学
MMLLLP 11.法学硕士学位(澳门法实务)课程) 中文(1)及葡文 两学年
社会科学
学院
MASSCOMMCOM 1.文学硕士学位(传播学-传播与新媒体)课程(2) 英文 两学年
MSSIRP 2.社会科学硕士学位(国际关系及公共政策)课程(3) 英文
MSSEUS 3.社会科学硕士学位(欧洲事务)课程 英文
MSSPAD 4.社会科学硕士学位(公共行政)课程(2)) 中文()
MSSCRI 5.社会科学硕士学位(犯罪学与刑事司法)课程 英文为主,
中文为辅。(1)
MSSECO 6.社会科学硕士学位(经济学)课程(3) 英文
PMSSMOS 7.哲学硕士学位(澳门研究)课程 中文/英文
MSSCCPY 8.社会科学硕士学位(临床心理学)课程(3) 英文 三学年
科技学院 MSCCVLHE 1.理学硕士学位(士木工程-水力及环境工程)课 英文 二至三学
MSCCOS 2.理学硕士学位(计算机科学)课程
MSCICIV 3.理学硕士学位课程(土木工程)课程 英文 两学年
MSCIECT 4.理学硕士学位(电机及电圈工程)课程
MSCIEMG 5.理学硕士学位课程(机电工程)课程
MSTMAT 6.理学硕士学位课程(数学)课程
MSCIFNT 7.理学硕士学位课程(金融科技)课程
MSCIIOT 8.理学硕士学位(物联网)课程
MSCICES 9.理学硕士学位(海岸带环境与安全)课程
MSCIRAS 10.理学硕士学位(机器人与自主系统)课程
MSCIAI 11.理学硕士学位(人工智能)课程
MSCICPR 12.理学硕士学位(建造项目管理)课程 新课程
MSCISOT 13.理学硕士学位(智慧海洋技术)课程 新课程(4)
应用物理及材
料工程研究院
MSPIVM 1.理学硕士学位(创新材料)课程 英文 两学年
协同创新研究
MSDDTSAIA 1.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人工智能应用)课程 英文/中文(1) 两学年
MSDDTSMKA 2.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市场营销分析)课程
MSDDTSFIT 3.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金融科技)课程
MSDDTSSYC 4.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数据战略与合规管
理)课程
MSDDTSPMD 5.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精准医学)课程
协同创新研究
MSDDTSCPG 6.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计算语言学)课程 英文/中文(1) 两学年
MSDDTSATL 7.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教学分析)课程
MSDDTSSGO 8.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智慧政务)课程
MSDCON 9.理学硕士学位(认知神经科学)课程 英文 两学年
中华医药研究
PMCMCMS 1.哲学硕士学位(中药学)课程 英文为主中文为辅。(1 两学年
PMCMMAD 2.哲学硕士学位(医药管理)课程
MCMMADM 3.理学硕士学位(医药管理)课程
微电子研究院 MSCEMIC 1.理学硕士学位(徽电子学)课程 英文 两学年
PMSCEMIC 2.哲学硕士学位(微电子学)课程 英文 三学年
 1. 授课语言为中文之课程,即以广东话或普通话上课。
2.个别课程之英语要求请浏览研究生院之网页。
3.日间课程,上课时间通常为星期一至五。
4.2024/2025学年拟开办之新课程,并将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后正式运作.